???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相關文件精神和自治區黨委、政府要求,建立健全我區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管信用管理體系,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結合我區實際,修訂印發了《寧夏回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管信用管理辦法》(寧醫保規發〔2025〕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對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 一、《管理辦法》出臺背景
??? 醫?;鹗褂帽O管信用建設是醫療保障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環節。2019年,國家醫療保障局提出了推進醫保信用體系建設,我區在石嘴山市試點的基礎上,在全區開展醫療保障基金監管信用體系建設,2021年11月制定了相關管理辦法。辦法出臺后,經過三年實踐,各地不斷推進醫?;鸨O管信用體系建設,努力提升監管水平,積極營造誠實、自律、守信、互信的醫保信用環境,在醫保基金監管信用管理上取得一定成效,也提煉總結了一些經驗。
??? 隨著社會信用體系的加速建設,國家和自治區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對醫保信用管理提出了更高、更明確的要求。為全面提升醫?;鸨O管信用管理質效,確保辦法與時俱進,在提煉我區實踐經驗基礎上,通過對原辦法修訂,旨在創新修訂完善信息采集、信用承諾、信用評價、信用評價應用、信用修復等流程,調整優化信用評價指標體系,以更高維度、更高層次、更高標準構建醫保基金監管信用管理“全閉環”的制度框架體系,提升基金監管事前、事后延展度,努力打造全流程、全方位的醫?;鸨O管“寧夏模式”。
??? 二、《管理辦法》出臺依據
??? 2020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0號)提出要“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并將其作為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6項改革任務之一?!夺t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醫療保障主管部門要建立定點醫藥機構、人員等信用管理制度,并根據信用評價等級實施分級分類監督管理、信用懲戒。2023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3〕17號)在分級分類管理、推行信用承諾制度、促進行業誠信自律、實施信用獎懲等方面,明確了一系列建立健全醫保信用管理制度的舉措。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相關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我區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管信用管理體系,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信用條例》,結合我區實際,修訂出臺了《管理辦法》。
??? 三、《管理辦法》主要內容
??? 《管理辦法》共八章四十七條。
??? 第一章總則,包括制定目的和依據、適用對象和適用范圍、醫保信用相關概念釋義、基本原則、職責分工、醫療保障信用評價管理平臺建設等內容。
??? 第二章信用承諾,包括信用承諾的定義、承諾書填寫要求、承諾主要內容等。
??? 第三章信用信息歸集,包括各類信用主體醫療保障信用檔案的構成,信用記錄和歸集管理,以及信用信息的歸集范圍和相關要求等內容。
??? 第四章,信用評定與發布。明確了信用等級評定的對象和條件、主要內容、指標體系、評價周期、信用評價結果等級劃分、信用信息公開、異議申訴等內容。
??? 第五章信用評價結果應用,規定了依據信用評價結果實施分級分類監管的具體應用措施,以及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社會信用聯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 第六章信用修復,明確了信用主體對自身醫保信用信息享有的信用修復權,以及信用修復條件和不予修復的情形。
??? 第七章監督管理,明確了對各設區的市醫療保障部門、評價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紀律要求,以及信用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 第八章附則,包括解釋權和施行時間等內容。
??? 四、《管理辦法》出臺意義
??? 《管理辦法》的修訂與實施,是進一步提升我區醫?;鸨O管水平的重要舉措,對于加強醫療保障信用體系建設,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有效破解基金監管點多、面廣、力弱等難題,維護醫?;鸢踩哂兄匾饬x。
??? 《管理辦法》通過對醫?;鹗褂眯庞弥黧w開展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評價等信用管理活動,創新信用評價結果多元化應用場景,將信用評價結果與預算管理、日常監督檢查頻次、定點協議管理、預付金管理、質保金返還等相關聯,對不同信用水平的主體實施差異化的獎懲或約束監管措施,從而實現精準、高效、協同的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目標,形成應用適當、獎懲分明、結果顯現的監管模式,有效規范醫保基金使用管理,維護基金安全。
??? 《管理辦法》改變了原來主要依靠醫保部門單方面監管和單一處罰手段的局限性,通過醫保信用體系的聯合激勵和聯合懲戒措施,增強社會監督,形成了信用監管合力,提升監管協同效率,促使醫?;鹗褂霉芾碇黧w增強自身履約能力,加強自我規范管理,在更廣泛的領域建立起醫保基金監管的安全網,對推進寧夏醫保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