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加強全市醫療保障基金信用體系建設,規范醫療保障基金信用主體行為,宿遷市醫保局于2021年7月29日聯合市信用辦共同印發《宿遷市醫療保障基金信用管理辦法》(宿醫保規〔2021〕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后期,省醫療保障局印發《江蘇省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及參保人員失信行為懲戒辦法》(蘇醫保規〔2021〕1號)(以下簡稱《懲戒辦法》),著重完善了失信認定依據、標準等方面的內容,進一步強化醫療保障基金監管,確保依法、依規、安全使用。
??? 《管理辦法》與《懲戒辦法》在失信行為認定等核心內容有沖突。如等級劃分有沖突?!豆芾磙k法》根據評分標準將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醫(藥)師、護士、參保人員及醫療救助對象信用評定分為A級、B級、C級三個等級,《懲戒辦法》根據定點醫藥機構、參保人員有文件列出的違法違規行為,將失信程度分為一般失信和嚴重失信。再如認定前提有沖突?!豆芾磙k法》中規定認定對象須有違法違規情形,《懲戒辦法》中規定認定對象須被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 《管理辦法》廢止后,相關工作按照《江蘇省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及參保人員失信行為懲戒辦法》(蘇醫保規〔2021〕1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