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發改委獲悉,《溫州市公立醫院首輪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印發,將于今年11月15日起開始實施。《方案》中,部分大型醫用設備檢查價格、部分檢查檢驗類價格降幅10%,診查費、護理類、治療類、四級手術項目等價格有所上升。
《方案》根據《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溫州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先行先試實施方案的通知》《溫州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結合溫州實際,由市發改委牽頭,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衛計委、溫州醫科大學共同制定,于8月6日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在10月15日印發。
據悉,此次調價實施范圍為,溫州市開展醫療服務的省、市屬各公立醫院,各區屬公立醫院參照執行。
調價旨在平衡省、市屬公立醫院同城同級不同價的價格體系,對診查費、護理、治療、手術、檢查及化驗類等的醫療服務項目進行價格調整,逐步實現同城同級同價政策,促進區域間醫療服務價格的平衡。
市發改委收費管理處負責人介紹,溫州是浙江醫改先行先試地區之一,通過優化溫州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騰出藥品采購價格下降空間,嚴格控制不合理檢查檢驗費用,為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騰出空間。
超200項檢查類價格均下調10%
《方案》中,降低價格標準的項目為52項大型醫用設備檢查價格、150項檢查檢驗類價格,降低幅度均為10%。
降價的52項大型醫用設備檢查包括,磁共振掃描、CT平掃、臟器動態掃描、臟器靜態掃描、臟器斷層顯像、腦血流斷層顯像、神經受體顯像等;150項檢查檢驗則包括,蛋白質指紋圖譜、尿結石成分分析、葉酸測定、血清乙醇測定、甲狀旁腺激素測定等。
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部分檢查類價格下調,為藥品采購環節降低虛高價格、診療環節減少不合理用量、檢驗檢查和降低部分大型醫用設備檢查的醫療服務價格騰出的空間,主要用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合理讓利患者。
公立醫院費用總量增長不超10%
根據《方案》,提高價格標準的項目為,診查費、中醫類醫療服務類、護理類和治療類、四級手術項目等。例如,診查費,三級醫院普通門診診查費在價格平衡后標準上提高2元/次,即由10元/次調整為12元/次;住院診查費在平衡后標準上提高4元/日,即由15元/日調整為19元/日;區屬的二級醫院調整為普通門診診查費11元/次、住院診查費17元/日;專家正高、副高門診診查費分別調整為22元/次、17元/次等。此外,兒童(六周歲及以下)門診診查費同步調整,加收10元/次。
六周歲及以下兒童其他醫療服務價格按現行兒童價格執行。
記者從市發改委了解到,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后,醫保部門按規定將其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按照國家和省控費要求,全市公立醫院醫療費用總量增長不得超過10%,其中省、市屬公立醫院增長不得超過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