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冠肺炎醫療救治急需新增價格項目申請
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積極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0〕61號,下稱《通知》),新冠肺炎定點收治醫院提出的醫療救治急需、診療效果好的新增、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申請,啟動審批綠色通道,由我局接收,轉交省醫保局統一受理、統一論證、統一審核。通過審核的新增項目,由醫療機構自主制定試行價格,同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二、新冠肺炎病原學檢測收費
(一)省疫情防控指揮部和深圳市明確由財政承擔的病原學檢測費用,一律不得向患者收取。
(二)采用“各類病原體RNA測定(核酸恒溫擴增法),編碼250403089S-1”、“各類病原體RNA測定[Real-timePCR(實時熒光定量PCR),編碼250403089S-2”]項目收費,計價單位為“項”,不能以“位點”為單位計價。
(三)抗體檢測按“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冠狀病毒抗體測定(編碼250403069)”項目收費(暫未定價),如需收費的醫療機構可向我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我局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制定價格:
1.醫療服務項目定價申請書(自擬并加蓋單位公章);
2.《深圳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成本測算表》(表格見附件,加蓋單位公章);
3.試劑盒注冊批件以及生產銷售企業資質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三、“互聯網+”醫療服務診查費價格
深圳市“互聯網+”醫療服務診查費項目為“網上就診診查費(編碼110200007F)”。根據《通知》要求,深圳市公立醫療機構經批準開展常見病、慢性病的互聯網復診的,網上就診診查費由不同級別醫務人員提供服務,均按我市相應醫院等級的“★普通門診診查費(編碼110200001)”標準收費。
四、申請材料提交途徑
(一)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郵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海園一路1號后勤服務樓211辦公室,張先生,聯系電話86667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