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衛生局,深圳市衛生與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佛山市順德區衛生與人口計劃生育局,部屬、省屬醫藥院校附屬醫院,部隊駐穗醫療單位,省管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
??? 根據各地反映在執行《關于印發〈廣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診療項目范圍(2010年版)實施意見〉的通知》(粵衛〔2010〕197號)過程中遇到實際問題,現我廳就有關問題提出如下補充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 一、關于一次性醫用材料費自付比例
??? 原規定:“省、市物價部門規定的可單獨收費的一次性醫用材料自付30%。”為便于操作,現規定:可單獨收費單價在300元以下(含300元)的一次性醫用材料可全部納入報銷范圍,300元以上須自付30%。
??? 二、關于各類材料費報銷
??? 安裝各種人造器官和體內放置材料(如:心臟起搏器、人工關節、人工晶體、人工喉、人工聽骨、人工通氣管、人工股骨頭、人工心臟瓣膜、血管支架等,不管是國產材料,還是進口材料、合資材料),個人先自付50%后,再按比例報銷補償。
??? 三、關于輸血費報銷
??? 血液費用自付,輸血其他相關費用可納入報銷范圍。如輸血者本人及親屬持有《獻血證書》,請與當地血液管理部門聯系血液費用報銷問題。
??? 四、關于床位費報銷
??? 一般床位費每人每天限報銷50元,超過限額自費,低于限額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重癥監護室床位費可全額納入報銷范圍。
??? 五、關于藥物目錄及診療項目編碼
??? 我廳組織專家正在制定《廣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藥物目錄編碼》,及《廣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診療項目目錄(含材料)編碼》,編碼制定后,各地要統一執行。
??? 六、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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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衛生廳???????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