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醫保中心文〔2019〕8號
各有關單位:
???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調整省醫療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的批復》(閩委編辦〔2019〕213號)精神,現將我中心變更單位名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單位名稱更名
?? ?根據閩委編辦〔2019〕213號精神,“福建省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更名為“福建省醫療保障基金中心”。更名后對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在我中心享有的權利、承擔的義務均無影響,已簽署的合同、協議繼續有效。我中心辦公地點不變,服務大廳位于福州市鼓樓區湖東路99號標力大廈五層。
??? 二、單位印章變更
??? 自即日起,啟用“福建省醫療保障基金中心”印章,原“福建省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印章廢止。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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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醫療保障基金中心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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