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省醫改領導小組下發《關于印發江蘇省2009年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式公布了我省今年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確定的目標是,今年12月底前,我省30%的地區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包括制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增補藥物目錄;實行省級網上公開招標采購、統一配送;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并實行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建立基本藥物使用財政補償機制。為此,提出重點要做好6項工作:一是要健全基本藥物招標采購和統一配送制度。國家基本藥物由省指定的藥品集中采購機構公開招標采購,并由省通過公開招標遴選配送企業,組織統一配送。二是要完善基本藥物價格核定制度。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確定的基本藥物,在國家零售指導價格范圍內,實行省級集中招標采購,形成統一采購價格。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地區,按照采購價格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三是要建立基本藥物使用財政補償機制。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地區,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良性運行機制,在定編定崗、核定任務、績效考核的基礎上,政府投入要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有效銜接。有條件的地區,推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從根本上改變“以藥養醫”機制,切實維護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益性質。四是要落實基本藥物納入醫療保障范圍政策。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范圍,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五是要加強基本藥物使用監督管理。基本藥物制度正式實施45天后,除國家基本藥物和省增補的藥物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得再使用其他藥品。六是要合理增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目錄。在國家公布的307種基本藥物目錄的基礎上,合理增補一批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基本藥物,以滿足城鄉居民公平可及、合理使用基本藥物的需求,引導群眾充分利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列入我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增補藥物目錄的藥品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政策規定。
????工作方案同時公布了我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增補藥物292種目錄和今年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37個縣(市、區)名單。
??? 根據文件規定,我市首批實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縣(市、區)為:江陰市、崇安區、南長區、北塘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