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醫保局,各相關醫療機構、企業:
鑒于我省參與部分批次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采購周期將陸續到期(即協議期滿),根據有關文件要求,我省將結合實際采取接續、帶量價格聯動或參加外省牽頭集采聯盟等方式,常態化制度化推進集中帶量采購工作。為保障醫療機構臨床使用需求,經研究決定延長相關批次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時間,現就過渡期采購要求通知如下。
一、納入過渡期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采批次
1.福建省牽頭心臟介入電生理類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2025年4月29日到期。
2.河南省牽頭通用介入和神經外科類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2025年4月30日到期。
3.京津冀“3+N”聯盟腔鏡切割吻縫合器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2025年4月30日到期。
4.吉林省牽頭彈簧圈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2025年5月31日到期。
5.廣東省牽頭心臟起搏器類醫用耗材聯盟集中帶量采購,2025年6月30日到期。
6.河南省牽頭血液透析類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2025年6月30日到期。
7.內蒙古自治區牽頭止血材料類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2025年6月30日到期。
二、相關要求
1.各醫療機構應優先采購原中選產品,并按臨床實際需求合理采購和使用非中選產品。在過渡期內延續采購周期內原中選產品的中選價格、醫保支付標準、結算方式等原有規定。
2.各相關單位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確保過渡期內相關中選產品采購工作平穩有序開展。各級醫療保障部門應加強轄區內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采購行為的日常監管和動態監測;省本級和市級醫保經辦機構應繼續按要求做好相關醫用耗材直接結算工作;中選醫用耗材生產企業應保障中選產品的供應,協調配送企業及時響應醫療機構采購訂單,足量配送中選產品。
3.過渡期執行過程中如遇國家或省級政策調整,以最新通知為準。
江西省藥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
聯席會議辦公室(代章)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