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成交供應商:
根據《佛山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價格聯動實施方案》及《佛山市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重點關注醫用耗材價格聯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將對2018年佛山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重點關注醫用耗材成交產品公示我司采集的服務機構采集價格。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示內容
對2018年佛山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重點關注醫用耗材成交產品,公示我司主動采集2018年佛山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周期開始后(2018年9月以后),與交易價比較降幅達10%或以上的全國各地最低交易(掛網)價格。
二、公示時間
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2月9日。
三、相關要求
(一)成交供應商應在公示時間內盡早登錄海虹醫藥數據管理平臺相關功能模塊,進入公示標題“2020年12月批次”查看公示內容。相關系統操作說明詳見附件1。
(二)如成交供應商對服務機構采集價格有異議,須在公示時間內提出,具體要求如下:
1.異議材料遞交方式
登錄海虹醫藥數據管理平臺相關功能模塊,通過發帖功能以書面形式遞交異議材料,發帖標題格式為“xxx公司對服務機構采集價格的異議”,在附件中上傳異議材料。相關系統操作說明詳見附件1。
2.異議所需材料
(1)包括:
①異議表紙質打印并每頁加蓋成交供應商公章后彩色掃描的電子文檔;
②與紙質異議表內容一致的異議表電子版excel表格;
③價格證明文件每頁加蓋成交供應商公章后彩色掃描的電子文檔。
(2)異議表格式詳見附件2。價格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標/成交通知書(帶相關產品及價格信息表)、交易平臺的交易數據/訂單截圖、銷售發票、醫療機構蓋公章的證明或其他第三方證明,證明文件上須打印或手寫對應的可交易商品編號。
(三)注意事項
(1)成交供應商須在公示時間內查看公示內容,逾期將無法查看。
(2)成交供應商須在公示時間內遞交異議材料并確保遞交齊全,逾期不予受理,視為同意服務機構采集價格,由此產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成交供應商自身承擔。
(3)為保證異議復核的準確性,價格證明文件應盡可能同時提供上述兩種或以上的證明文件(如:銷售發票+訂單截圖、銷售發票+訂單截圖+交易數據等組合)。
(4)紙質異議表和價格證明文件須加蓋成交供應商公章后彩色掃描;與紙質異議表內容一致的異議表電子版excel表格(即填寫完畢后用于打印的excel表格)無需加蓋成交供應商公章。
(5)如異議材料出現發帖標題格式不規范無法識別為本次異議材料、異議表填寫內容有誤、價格證明文件未注明對應可交易商品編號或注明的可交易商品編號不能與公示商品數據信息對應、價格證明文件反映的信息(商品名稱、規格型號等信息)不能與公示商品數據信息對應等問題,視為無效。
(6)如對服務機構采集價格無異議,無需遞交異議材料。
(7)我司工作人員收到異議信息后將在原帖中回復收到,如異議信息發出后超過1天仍未收到回復的,請主動致電我司咨詢情況。
(8)異議查核結果將在原帖中回復。
四、聯系方式
業務聯系人:黃先生、陳小姐、鐘先生、林先生
咨詢電話:0757-83631901、83636078、83636010、83636083
技術聯系人:譚先生、彭先生
咨詢電話:18988525904、18923191862
郵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海虹醫藥電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