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機構,相關醫用耗材生產企業、配送企業:
按照《吉林省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集中采購業務工作辦理流程(2.0版)》(吉公資發〔2024〕7號)的要求,經過公示質疑程序,現對2024年12月醫用耗材企業申報的企業信息、注冊證、產品和價格信息公告如下:
一、公告內容
2024年12月醫用耗材常態掛網信息(詳見附件)。
二、公告執行
(一)2024年12月吉林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平臺常態掛網產品于公告發布之日正式執行。只有企業資質和產品資質(注冊證、組件信息、code信息)都審核通過的,才可納入醫用耗材采購目錄進行掛網交易。
(二)對未納入醫用耗材采購目錄的企業、注冊證和產品等信息,我中心將進行清理。如企業仍需申報的,可按要求重新維護提交。
(三)如相關產品在其他省份產生新的更低的中標(掛網)價格時,企業應在相關省份公布中標(掛網)價格后30日內向我中心主動提交申請變更價格。如企業未在規定時間內主動申請變更的,一經發現,將暫停相應產品的掛網交易資格。
三、信用承諾
參與本次醫用耗材常態掛網但未按時上傳《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的企業,請通過系統及時上傳,具體操作請見《關于開展吉林省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http://www.ggzyzx.jl.gov.cn/jyxx/yxcg/yp/202101/t20210105_2567071.html),逾期不傳者將取消該企業所有產品在吉林省的掛網資格。
四、配送關系建立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本次納入醫用耗材掛網目錄的產品,相應生產企業(含進口產品國內總代理商)可通過系統內與配送企業建立配送關系,并開展相關掛網產品的采購配送交易。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