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通知》(醫保發﹝2020﹞34號)、《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的操作規范(2020版)》和《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級的裁量基準(2020版)》等有關文件要求,省醫藥采購中心(下稱:中心)對國家醫保局通報的2024年第三季度醫藥商業賄賂案源進行了信用評級處置。
6月9日,中心已通過電話聯系和發送短信等方式與相關企業進行逐一聯系,由于部分企業在省醫藥采購平臺中預留的聯系方式已失效,與部分企業確無法取得聯系。
截至目前,未及時領取《價格招采信用評價評級函》的企業詳見附表。請相關企業及時攜帶法人授權書至中心領取,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后即視為送達。中心將正式給予評級,并擇期向社會公布相關企業失信情況。
領取地址:省醫藥采購中心督查科(614)。
安徽省醫藥價格和集中采購中心
2025年6月16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