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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心臟起搏器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第二采購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
??一、《通知》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為做好我省心臟起搏器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第二采購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采購和使用工作,根據《心臟起搏器類醫用耗材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文件》(GDYJHCDL202201)有關要求,現印發《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心臟起搏器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第二采購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4〕80號,以下簡稱通知),全省各相關醫療機構貫徹落實。此次心臟起搏器類醫用耗材集采續簽按照采購文件有關規定,實行價格聯動,共有7家報名企業52個注冊證涉及,對應產品在原中選價格的基礎上平均再降11.58%,在產品價格下降的同時,切實保障了臨床需求。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一)明確實施范圍和采購量。品種范圍是廣東省藥品交易中心公布的心臟起搏器類醫用耗材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機構范圍是指省內已通過國家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以下簡稱“招采子系統”)填報起搏器類醫用耗材需求量的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下同)和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
??協議采購量為采購主體填報的第二年采購需求量。涉及醫療機構共180多家,合計采購量約1.3萬(個/根)。
??(二)明確采購周期。本次心臟起搏器類醫用耗材第二采購周期為15個月,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2024年4月1日起醫療機構中選產品的采購量一并納入本年度協議量統計。
??(三)明確工作要求。各地各單位要加強協議續簽工作的組織領導。相關采購平臺要及時開放系統,組織醫療機構、中選企業及中選企業選定的配送商續簽合同。同時明確醫保基金預付、貨款回款等要求參照《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心臟起搏器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3〕10號)文執行。各地醫保部門要督促醫療機構做好合同簽訂并做好后續監管工作,確保采購期內完成協議采購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