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屬公立醫院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進口靜脈留置針) 采購結果公示
發布時間:201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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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14年東莞市市屬公立醫院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進口靜脈留置針)采購結果公示
項目名稱: | 2014年東莞市市屬公立醫院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進口靜脈留置針) | ||||||||||||
采購編號: | 東采公〔2014〕1063號 | ||||||||||||
評審日期: | 2015年01月07日 | ||||||||||||
公示日期: | 2015年01月12日 | ||||||||||||
采購方式: | 公開招標 | ||||||||||||
供應商投標資格: | 1、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 2、投標人須為進口產品國內代理商。 3、投標人須出具質量及貨源保證書及出具國外生產企業對該代理商有效期涵蓋本次集中采購周期的經銷或代理授權書,在本次集中采購周期內,不得以經銷或代理授權變更的理由更換供應商。 4、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生產企業(或駐中國辦事機構)授權委托書和投標進口產品的《產品注冊證》,且能提供授權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 5、投標人須提交當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行賄犯罪查詢結果,若不能提供查詢結果,或提供虛假、篡改或偽造的行賄犯罪查詢結果的,或經查詢后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將取消其投標資格。 6、凡兩家或以上供應商參加同一項目的采購,有如下情況的,一經發現,將視同串標處理:①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為同一股東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為其他公司最大股東的。 7、投標人(含其授權的下屬單位、分支機構)在投標前三年內有受到各級管理部門(藥監局)作出的行政處罰的,須主動填報受處罰的記錄,如果不主動填報而被事后發現的,將取消其投標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注):投標人如果沒有在東莞市政府采購網上注冊的,購買采購文件時需提供如下資料:1)《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2)稅務登記證(國、地稅)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3)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4)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并加蓋公章);6)須提供以上證件的原件掃描電子文件(整合成一個PDF文件格式)。已注冊的投標人須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 ||||||||||||
采購人名稱: | 東莞市市屬公立醫院管理中心 | ||||||||||||
采購人地址: | 東莞市南城區三元路8號報業大廈附樓一樓 | ||||||||||||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 東莞市政府采購中心 | ||||||||||||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 東莞市體育路2號鴻禧中心B區域410 | ||||||||||||
項目負責人: | 鐘建威 | ||||||||||||
聯系電話: | 228056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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