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0日,河北省醫保局印發了《河北省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完善談判藥品單獨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 一、政策出臺背景
??? 2023年我省先后印發《關于做好談判藥品單獨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關于將適合門診使用的新增談判藥品納入單獨支付保障范圍的通知》,建立了談判藥品單獨支付保障機制,有效減輕了參保患者費用負擔。為更好滿足參保患者合理用藥需求,尤其是減輕罕見病等參保患者門診醫藥費用負擔,根據保基本、保大病、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原則,我們進一步完善了我省談判藥品單獨支付保障工作。
??? 二、政策主要內容
??? 《通知》明確了單獨支付藥品范圍、政策、管理機制等方面規定。自2025年8月1日起實行。
??? 一是單獨支付藥品范圍。省醫保局從談判藥品(含競價藥品、轉為常規藥品的談判藥品)中篩選出的適應癥明確、年度治療費用高、適合長期門診治療的57個藥品,各市要全部納入單獨支付保障范圍。各市根據實際情況和參保人員需求,對于目前正在執行的57個藥品以外的單獨支付藥品品種,可予以保留或剔除,也可增加其他單獨支付藥品品種。
??? 二是單獨支付藥品政策。參保患者在門診使用單獨支付藥品發生的費用,按醫保藥品目錄規定先行自付后,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比例支付,職工不低于60%,居民不低于50%。各地確定年度報銷限額時應根據單獨支付藥品的年度治療費用、個人先行自付比例、報銷比例計算確定。基金支付額度計入本人基本醫保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參保患者使用單獨支付藥品政策,不占用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額度,但應先用完該藥品對應的門診慢特病額度。
??? 三是繼續實行單獨支付藥品“三定一備案”管理機制,即:定醫療機構、定責任醫師、定零售藥店,實名制備案。
??? 三、操作流程?
??? 參保患者可注冊登錄河北智慧醫保小程序,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佐證資料進行申報,提交后攜帶紙質資料到所選定的醫療機構相關科室進行現場核驗,經評審醫師初審、復審通過后,即可享受待遇。?